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7〕1 号)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泉财预〔2016〕425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1)依法对泉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2)指导县(市、区)社科联工作;(3)组织协调各类学术活动,开展国内外、省内外学术交流,加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及其他实际工作部门的联系与合作;(4)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咨询服务和宣传普及工作;(5)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及期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6)组织开展先进学会、先进学会工作者和社科科研、科普人才的评选表彰工作;(7)编辑出版学术性书刊、资料和科普读物;(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财政拨款 5 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泉州市社科联广泛联系、团结和组织社科界各社团、科研机构、普及基地和专家学者,以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为己任,积极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和“五个泉州”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全力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市社科联被评为“全国先进社科组织”。完成的工作主要有:(1)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规划社科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构建海丝新型智库,助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3)强化服务引领功能,指导社团开展社科业务;(4)发挥组织协调优势,扩大学术交流活动影响;(5)夯实普及工作基础,推进社科理论知识进基层;(6)探索创新工作机制,营造社科文化氛围;(7)明确刊物定位,着力提高办刊编书质量;(8)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社科工作系统;(9)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哲学社科人才队伍建设。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泉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年初结转和结余73.01万元,本年收入483.61万元,本年支出329.4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7.13万元。
(一)2016年本年收入483.6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32.17万元,增长92.3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79.0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亿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其他收入104.60万元。
(二)2016年本年支出329.4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46.7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58.1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7.37万元,公用支出10.81万元。
2.项目支出171.3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8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55.16万元,增长148.2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级科目编码2060199)28.0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8.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无此项支出。
(二)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级科目编码2060699)225.6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18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社科研究、普及宣传活动增加。
(三)行政单位医疗(项级科目编码2100501)6.1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职工年龄增长,医疗需求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万元,同比增长12.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10.18%,主要是:车辆老化,运行成本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异地省、市社科界前来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7批次、接待总人数52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9%,主要是:来我市交流的异地社科考察团增加。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1万元,比2015年降低6.73%,主要是在各项工作中厉行精简节约。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会无此项目。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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