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泉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部门预算
目录
2018年度泉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8年度泉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8〕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社科联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基本经验;
(二)依法对泉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指导县(市、区)社科联工作;
(三)组织协调各类学术活动,开展国内外、省内外学术交流,加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及其他实际工作部门的联系与合作。
(四)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咨询服务和宣传普及工作,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
(五)受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委托,负责全市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做好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六)受泉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组织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
(七)组织开展先进学会、先进学会工作者和社科科研、科普人才的评选表彰工作。
(八)编辑出版学术性书刊、资料和科普读物。
(九)反映社科界的意愿和诉求,维护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正当权益。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泉州市社科联总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办公室,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财政拨款 5 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泉州市社科联部门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科普宣传、社科类社团业务指导等等。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做好做规范我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工作;
2.精心组织筹办社科学术交流活动;
3.进一步完善社科活动资助项目工作机制;
4.进一步加强我市社科普及宣传工作;
5.指导各县(市、区)社科联、社科类社团、社科普及基地开展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 泉州市社科联部门收入预算为345.20万元,比2017年增加96.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专项业务费结转。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2.73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92.4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5.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7万元,项目支出242.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2.73万元,比上年增加4.3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常性专项业务费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社会科学支出237.47万元,主要用于社科普及宣传、社科研究规划项目资助及成果转化、人员工资福利等。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5.88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医疗补助、工伤生育保险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0.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1.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社科学术活动跨境跨国交流。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往年此项目经费数额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省社科联走访及各地区社科联来访以及专家学者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车改没有车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7万元,比2017年减少3.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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