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委,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文明委,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市文明委成员单位,驻泉省部属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6部门和省委文明办关于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通知精神以及市文明委工作安排,现就推选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暨第八届全国、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聚焦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丝名城、制造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以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二、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委文明办为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泉州晚报社、泉州广播电视台、东南网泉州站。
三、奖项设立
第八届全国、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类。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每类表彰10名左右,5类共表彰50-60名,未当选全国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每类表彰5名左右,5类共表彰25-30名。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每类确定6名左右,5类共确定30名左右。泉州推荐参评第八届全国、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人选每个类别推选1名共5名,其中未获评省级以上道德模范的确定为泉州市道德模范。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推荐、核查上报。3月底前,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预通知的要求,发动群众推荐、组织征求核查、公示审核上报。
(二)成立组织机构。4月上中旬,市主办单位成立推选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推选委员会、监督组,启动推选工作。
(三)发布公告公示。4月中旬,在市属媒体发布推选活动公告和候选人事迹公示。
(四)组织投票推选。4月下旬,采用两种形式投票推选:
1. 公众代表投票。市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各地200名公众代表参加推选,对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推选表另发),投票结果请于4月21日前专人送组委会办公室(不得邮寄)。各地各有关单位公众代表应提前2天熟悉候选人有关情况。
2. 推选委员会投票。市推选委员会召开会议,对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
(五)审核研究确定。4月下旬,市组委会办公室统计每位候选人总支持率(总支持率权重比例分别为:公众代表投票占40%、推选委员会投票占60%),按类别由高到低提出第八届全国、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建议人选5名,提出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建议名单30名左右,提请市组委会研究后呈市文明委领导审定。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由泉州市文明委作出通报。待9月份全国、福建省表彰之后,以适当形式为道德模范颁发证书。
五、有关事项
(一)鉴于此次推选工作时间紧、要求高,活动组委会加强对推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推选委员会、监督组认真履行职责;各地各部门要把推选活动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积极配合,扎实做好公众代表投票、学习宣传等工作,高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地公众代表投票以及推选委员会投票把握优先原则,往届道德模范、各行各业重大典型以及全国级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脱贫攻坚、各类先进模范和标兵等要优先推荐。
(三)公众代表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典型、标兵模范、部队官兵、村社区干部、志愿者代表等组成。名额安排:各县(市、区)委文明办、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党群工作部各报送13位,市直机关文明办报送7位,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党委、市创行办、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各报送6位代表。公众代表名单请于4月19日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四)要把学习宣传工作贯穿推选各环节,各主要新闻媒体、主协办单位以及各地融媒体要运用网络、短视频、抖音、公众号等形式,大力弘扬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
(五)市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6号楼6711室(市委文明办综合科),联系人:程兴华、陈晓晴,电话:28380306,传真:28380310,邮箱:wmb0595@163.com。监督组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6号楼6404室,电话:28387789。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
泉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泉州市委
泉州市妇联 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1年4月14日